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68号提案的复函
川经信提案〔2024〕34号
刘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安经开区绿色化工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368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鲜明发展导向的建议
能源化工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支撑产业,省委、省政府将能源化工产业列为我省六大优势产业之一,着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行动方案(2022—2027年)》。近年来,我厅联合省级媒体开展了绿色化工产业系列宣传报道,绿色化工产业发展环境和舆论环境明显改善。2023年和今年上半年,“四川新闻联播”播出《能源化工:工业体系“主力军”目标剑指2万亿》,报道能源化工产业在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支柱地位和该领域代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案例;四川日报头版刊发《江安:蓬勃生长的新质生产力》,反映江安阳春化工园区围绕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绿色化工产业的先进经验;四川新闻网、川观新闻等相继推出《当年签约当年建设,广安绿色化工产业再落一子》《以“链式思维”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构建千亿级绿色化工产业集群》等宣传稿件,助推我省绿色化工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和省级宣传媒体,结合2024年全省经济宣传工作,组织省级媒体策划推出“聚焦四川优势产业”系列报道,生动呈现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创新举措和突出成效,为绿色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二、关于优化行政审批的建议
近年来,省级相关部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在用地审批方面,自然资源厅通过建立联合选址选线机制、组建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做实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上线国土空间用途监管系统、开展用地审批“攻坚行动”等方式,多措并举提升用地保障能力和水平。在能评方面,省发展改革委修订《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将省级开展节能审查的项目标准提升至10000吨标准煤,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下放至项目管理权限对应的节能审查机关;主动靠前服务,相关处室联动预审,积极指导项目单位编制完善项目节能报告;在正式受理节能审查10个工作日(委托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内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大幅提高项目节能审查办事效率。
下一步,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深入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加快构建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运转高效的审批机制,加大靠前服务力度,加强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推动项目用地审批再提速;持续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研究增加区域评估事项,逐步将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由省级园区拓展到全部园区和工业用地,服务企业“拿地即开工”;优化项目节能审查流程,提高能评审批效率;指导广安市做好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征,及时协调解决合法用地手续办理时存在的问题或困难,加快推动已核准的广安新桥工业园第二气源管道工程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三、关于强化要素保障的建议
我厅大力支持广安绿色化工产业发展,提升产业承载能力。2022年3月,认定广安新桥化工园区,2022年6月,认定岳池朝阳化工园为省级化工园区。2024年1月,支持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成功成为我省首批扩区园区,园区总面积达1805.74公顷,位居全省化工园区第1。同时,省发展改革委已核准广安新桥工业园第二气源管道工程项目,我厅积极协调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对在川企业使用天然气价格和用量予以支持。在热蒸汽供给方面,积极支持将化工园区热电联产规划纳入广安市热电联产规划,鼓励化工园区火电厂实施热电联产改造,保障企业持续用热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协调省级相关部门持续指导广安市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统筹保障包括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建设项目用地。积极协调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对在川企业使用天然气价格和用量予以支持,支持天然气采供企业、重点用户和资源地政府建立天然气采供用协同机制、价格风险补偿机制,稳定天然气供应和价格。
感谢您对我省绿色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邓紫荣;联系电话:8626478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