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关于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近日,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遂宁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志主持会议。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直园区分局、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和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精神,安排部署遂宁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性。绿色矿山建设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全市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直园区分局要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二是要抓好责任落实,不折不扣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按照2025年30%、2026年30%、2027年20%的年度计划组织矿业权人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协议签订工作,确保2028年前绿色矿山建设协议签约率不低于80%。要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结合绿色矿山创建任务,重点推进川渝四川盆地磨溪天然气开采等持证在产大中型矿山完成创建,确保到2028年持证在产80%大型矿山、90%中型矿山纳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三是要加强指挥调度,建立健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遂宁市局要每季度调度一次各县(市、区)绿色矿山建设协议签订情况和绿色矿山创建情况,每年对不低于20%的拟建绿色矿山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各县(市、区)局、市直园区分局对辖区内拟创建绿色矿山要按照每半年一次的频率开展创建指导,确保各年度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按期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