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历经4小时才扑灭,过火总面积为360余亩……近日,云南省蒙自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失火案。
2024年2月,蒙自市西北勒乡李某某见天气较好,为了提升农田肥力,便将地里的玉米秆和杂草堆放燃烧,不慎引发山火。在当地扑火队和村委会的帮助下,李某某及其家属在4小时后才扑灭山火。经鉴定,此次过火总面积为360余亩。
5月12日上午,蒙自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在案发地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蒙自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庭评议,村委会组织数十名村民现场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及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次宣读起诉书,公诉人讯问了被告人李某某,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公益诉讼请求进行举证,并在法庭的组织下进行质证。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案情向旁听群众进行法庭教育。
李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并缴纳了恢复植被治理费用2万余元。最终,合议庭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支持公益诉讼请求,当庭宣判,以失火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