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和有效衔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10号)要求,经有关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宜宾盛航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和大英金裕宏商贸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违反政策规定,取消参与家电以旧换新资格。四川省商务厅提醒全省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企业,务必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自律管理,依法开展经营。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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